为了规范电子烟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批管理,根据《国烟专卖法》、《国烟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规文件,我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以确保电子烟行业高效运作和规范发展.
市场导向:在尊重市场规律基上,结合消费群体、人口规模、经济水平、地理交通等综合状况,统筹考虑电子烟批发企业数量,以实现高效、供需匹配和资源优化.
属地经营:严格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中“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规定,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专卖管理系统整合资源,规模经营,并合理布局电子烟批发企业。
强化:综合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审批电子烟批发企业准入,并提升效能和水平。
专卖管理系统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取得烟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应当经过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在布局电子烟批发企业时,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专卖管理系统一般条件:行政区域应具备相匹配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水平、消费能力和企业成等条件.
限制情形:如果行政区域内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重大案件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存在向未成年人电子烟情形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存在通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电子烟情况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存在电子烟非法流通情形严重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其他情况影响电子烟批发业务,应限制电子烟批发企业布局.
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子烟认识,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配合完成烟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变更工作,切实履行电子烟主责主业.
夯实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落实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电子烟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全面提升电子烟效能和水平.
强化沟通协调: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进行汇报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电子烟行业规范发展.
以上是关于电子烟批发企业布局管理指导意见,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加强,推动电子烟行业健康发展,以保障公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准。.